广东省制造协会
2017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领域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6-10-10 13:34:20点击数:[打 印]

640.jpg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发挥政府宏观引导作用,培育社会力量开展高质量、专业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提升科技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设立本专题。

联系人:张燕

  话:020-83163633

(一) 专题内容。

专题二十四: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平台能力建设专题(专题编号:0714 

(一) 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本项目内容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围绕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培养支持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组织管理工作,重点培育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的支撑机构,提升人才工程遴选评审、评估调研、动态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支撑平台能力建设水平,推进国家和省重大人才政策贯彻落实。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围绕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发展领域,支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或针对移动互联终端建立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开展有针对性引进和培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的信息服务,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等技术来源方或科技园区、投融资、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资源,结合线下对接服务,实现科技人才靶向引才育才信息服务或创新成果定向推送服务,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紧密融合。

(二) 项目目标。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每年需完成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专项广东地区遴选推荐,省重大人才工程执行情况动态信息采集与分析以及执行过程管理等,建立可行的建设规划和运行机制,配套专职运营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管理服务,较好地保障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针对广东高层次人才需求有清晰的技术路线、运营规划和盈利模式,完成后能实现自我运营,拥有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覆盖率高、可利用度高、信息准确率达到80%以上。

(三) 申报要求。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定向委托近年来承担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和信息化管理任务的支撑机构执行。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有开展相关工作的专业骨干队伍,具备建设科技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硬件支撑条件,具有科技人才数据挖掘、分析的技术开发和建设经验,可联合相关单位申报。

(四) 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科技重大人才工程支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执行,支持200万;“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项支持50万。

 

专题二十五: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服务建设专题(专题编号: 0715 

(一) 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围绕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需求,构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体系并开展相关培训。

2.投融资对接和创业成长培训。围绕创新创业人才技术领域、发展阶段、融资需求,开展投融资对接集训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成长训练等活动,提升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能力、战略视野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 项目目标。

建立有针对性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培训课程体系,每年开展2-3期培训活动,每期组织不少于100人次参加,评估以参与者在培训期间的个人学习成果、企业发展变化及导师意见等形成培训结业报告,作为重要参考。

(三) 申报要求。

1.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科技园区和社会团体等科技人才服务机构。

2.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应熟悉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能制定特色鲜明课程设置和培训内容并提供培训服务。投融资对接和创业成长培训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培训整体策划能力,熟悉金融投资业务,拥有资深投资人及导师团资源。

(四) 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每项支持50万。

专题二十六: 重点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专题(专题编号: 0716

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采取全职、柔性方式引进产业急需的、拥有特殊技术专长的外籍工程技术人才。

(一) 专题内容。

可选择以下专题内容之一申报:

1.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鼓励企业重点从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引进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开发管理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外籍工程技术人才掌握生产工艺关键技术和国际化视野等独特优势,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海外人才支撑。

2.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鼓励企业引进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与省内工程师等建立合作团队,资助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赴国外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带动省内更多工程技术人才成长。

(二) 项目目标。

每年从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或为企业培养一批中方技术骨干,与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形成政策衔接与补充,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与工程管理国际化水平。

(三) 申报要求。

1.面向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研究平台的企业,采取竞争性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支持。

2.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坚持“产业需求、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开发、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开发管理、担任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二)在海外取得行业公认的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5年以上,能解决用人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人才;(三)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退休专家学者。

3.用人企业与引进对象签订全职合同且聘用时间不少于2年(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的,年薪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两年内可申请一次50万元项目; 短期(在企业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但不足9个月)来企业服务的柔性引进对象,或年薪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全职引进人才,两年内可申请一次20万元项目;对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珠江人才计划”的专家,或已享受省级财政资助的其他人才项目支持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申报。

4.资助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为本科学历),年薪达到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两年内可申请一次20万元项目,资助赴国外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四) 支持方式、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评审制,事后奖励补助方式支持。聘请全职“海外工程师”的企业资助强度50万,聘请短期“海外工程师”的企业或企业建立“海外工程师”合作团队的中方主要技术人员资助强度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