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协会
广州市黄埔区组织开展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研发创新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17:13:46点击数:[打 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1号)的规定,我局拟对2018年11月13日《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实施之后获得国家科技部门或省科技部门单独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按认定年度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额外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且在2018年11月13日《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实施之后获得国家科技部门或省科技部门单独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2.已申报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

资助标准

获得国家科技部门或省科技部门单独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按认定年度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额外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数据是取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行次51。)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1日-7月6日17:00

三、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1.注册和预审: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登录 https://tyrz.gd.gov.cn/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及实名核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人注册通过后,在 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申请事项预审 (申请流程详见附件 4)。

2.纸质材料受理:预审通过后,请在 2022 年 7月6日17时(星期三)前(含)及时将申请审批纸质材料提交到区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C 区 349 窗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一体化服务系统申报期间如遇申报相关系统问题请联系:陈工,19868581278,QQ:291207433

2.企业应认真核对申请材料,申请事项受理后,不接受事后补充、修改材料。

3.申报企业应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轻信中介的许诺。企业一经被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企业的研发创新资助申请资格,并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