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30 15:55:46点击数:[打 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 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阳光政务平台项目
(一)检查范围。
除全流程下放项目、2025年合同期满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或终止申请项目无需检查外,以下3类共18个在研项目(详见附件1)纳入本年度检查范围。
1. 涉及分期拨款,按合同书要求开展检查的项目。
2. 不涉及分期拨款但财政支持金额大于500万元(含)或实施期大于3年以上(含延期)的项目。
3. 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查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检查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流程。
项目承担单位先进行自查,市科技局在自查报告基础上开展抽查,为进一步减轻项目承担单位负担,自查环节不再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自查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单位自查。
(1)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系统(https://sop.gzsi.gov.cn)按操作指引填写《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执行情况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自查报告从2025年8月4日开始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2)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在系统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3)市科技局审核材料后安排抽查评审。
2. 组织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应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在专家检查时提供;纳入现场检查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具体安排请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3. 公布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公布项目检查结果,各项目承担单位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4. 限期整改。
(1)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通过系统提交整改报告。
(2)市科技局安排再次检查,项目整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查的配合工作。
(3)整改结束后,在阳光政务平台公布检查结果。
二、广州科技GI项目
(一)检查范围。
除全流程下放项目、2025年合同期满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或终止申请项目无需检查外,以下2类共93个在研项目(详见附件2)纳入本度年检查范围。
1. 必评估项目:实施期2年(含)以上,今年存在分期付款的市级重大项目(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大于〔含〕100万元)。
2. 抽查评估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开展检查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以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为依据,检查项目任务书计划进度实施情况,预期代表性成果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流程。
市科技局以项目“年度情况报告”为基础,邀请专家开展检查评估。项目承担单位无需通过广州科技GI额外提交检查材料。
1. 组织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应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在专家检查时提供;纳入现场检查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具体安排请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2. 公布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公布项目检查结果,各项目承担单位可通过广州科技GI查询。
3. 限期整改。
(1)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自市科技局发布限期整改通知书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通过系统提交整改报告。
(2)市科技局安排再次检查,项目整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查的配合工作。
(3)整改结束后,在广州科技GI公布检查结果。
三、联系方式
(一)各计划(专题)咨询。
生命科学技术处:蒋韬略,83124163。
实验室工作处:胡春江,83124092。
前沿与高新技术处:杨欣卉,83124132。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刘晓辉,83124047。
专家服务处:吴渊清,83124059。
引进智力管理处:王天杰,83124153。
(二)综合业务咨询(科技资源统筹处):卓美辰,83124139、83124135。
(三)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业务咨询:83588281。
(四)技术支持。
阳光政务平台: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广州科技GI:83124114、83124194。
以上联系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2025年市科技计划(阳光政务平台项目)实施期检查项目清单.et
附件2:2025年市科技计划(广州科技GI项目)实施期检查项目清单.et
附件4:市阳光政务平台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doc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