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0 16:19:25点击数:[打 印]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2019年8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7月30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升至新高。
二、制定依据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等,结合南沙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三、主要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专精特新九条”)包括九条扶持政策,其中第一条为目的,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二条为适用范围,规定了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及措施所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三至八条主要从“引进奖励、企业评价认定奖励、成长突破奖励、创新赋能、产业用地支持、优化服务”六方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第九条为其它,约定扶持对象违反承诺事项并明确措施实施的有效期限,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四、亮点及创新
一是直接给予企业认定奖励。对新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以外迁入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二是提出成长突破奖励。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且该奖励的30%用于补贴企业高管骨干人才。
三是用地用房探索突破。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专门针对此类企业需求规划切分并供应一批中小工业地块,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招拍挂供应。同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产值和税收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探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拿地模式,拓展产业空间的创新举措。
四是优化服务机制。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服务机制,由镇街实行特派专员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企业服务力度,并优先安排人才入户、子女入学,重点保障用水用电用气需求等要素资源供给。
五、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南沙区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栏目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利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广泛公布;三是利用南沙区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深入企业解读。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座谈会、印发政策文件资料等形式为辅。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